网店产品宣传“送领导,感谢栽培”被罚,打广告还是要少些歪风邪气

11月19日,甘肃省白银市发布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其中,景泰县一农业科技公司在其售卖羊肉的网店中发布的广告详情页含有“送领导,感谢栽培”等内容。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公司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据11月21日澎湃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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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通报截图

“送领导,感谢栽培”被不少人认为是大实话,有利于润滑人际关系,为自己成长铺路。还有人认为,这里的领导未必是在官场,给上级送礼无可厚非。这些显然是错误认知。

在官场,领导干部不能送礼收礼,这是常识。因为,送礼有可能是在“行贿”,是为了得到实际的好处,里面有交换利益的空间。但是在职场,这样的情况同样存在,一样有违公平和正义。

送礼是人情往来,你来我往,注重的是感情交流,是为了情意。比如,给父母送礼是为了感恩,本质是双向的。但给领导送礼往往是单向的,有去无回。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不仅领导干部应该拒绝收礼和送礼,每个人都应该自觉抵制这股不正之风。

在商品广告中宣扬“送领导”,这种行为更不妥,会给消费者形成一定的话语暗示,甚至影响社会风气。久而久之,就会让人觉得,给上级领导送礼是正常的,不送反倒有些不识趣。这不仅会误导网友,也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事实上,在2023年7月,就有网店因此被罚。据报道,甘肃武威市某网店发布的民勤沙漠羊羔肉广告中含有“送领导”字样,被民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被处罚后,该网店广告页面虽然没有了“送领导”的字样,但依然对“送礼”字样恋恋不舍,改成了“适合商务送礼”。那么,如此改一下就行了吗?

我们注意到,不少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在节假日前的相关提醒中,都提到禁止发布“特供”“专供”“天价”“送礼”的广告。早在2013年,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立即删除含有渲染“送礼”内容的广告。

目前,因为网络的发展,广告发布的载体早已不限于电台、电视台,但还是要理解这些禁令出台的初衷,是因为里面传递了不正确的价值观。

网店对“送礼”念念不忘,一方面是想在“送礼”市场分一杯羹;另一方面,也是在借“送领导”来为自己的品质背书,想证明自己的产品过硬、质量好。所以,本质上看,这依然是一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商品好不好,应该靠产品说话,由消费者说了算。适合“送礼”未必就有高品质。这一点,消费者已经越来越清楚:如果一个产品要靠“送礼”打开销量,说明网店对自家产品质量信心不足。

抓“送礼”的市场,不如抓消费者的心,抓住消费者的胃。要消费者感恩“领导栽培”,不如感谢消费者的信赖。打广告,还是应该拿品质说话,少些歪风邪气才好。否则,被投诉举报是必然的,最终会落得个被处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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