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日报讯(记者易舟芹)现在,市民装修都会选择装修公司进行全包或半包,可是找一个合适的装修公司也是需要花精力的,装修的效果好坏都与装修公司有密切关系。那么,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注意什么事项呢?
“装修房子前一定要签订装修合同,合同应尽量细化。”4月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陈秋娟认为,市民在签订装修合同前,如果对工程质量、装饰材料、设计方案等内容心里没谱,就不要急于签订装修合同,而是要先想办法把疑问全部弄明白。
陈秋娟介绍,一般装修合同的文件包括工程预算、设计图纸、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双方的材料采购单。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双方各自提供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还要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到安装的设备和材料的品牌和型号以及大致的数量,缺一不可,特别是小东西,甚至落水弯管和胶水。有些装修公司可能会在型号上打马虎,在重要设备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能在现场负责验收查看,有条件取样保存。
陈秋娟提醒,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奖惩条款,明确违约方的责任和处置方法,明确装修保修期和保修范围,付款时间、开工时间,增、减项目款项的支付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合同中必须对隐蔽工程作承诺,比如保修多少年,出了什么情况要负责赔偿多少。隐蔽工程大致完工后,有条件的可以请监理人员一起核查验收,并要理性消费,保留合法的票据、录音、录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