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元买豪宅后难入住? 原业主:需给30万装修补偿

千万元买豪宅 却难进家门?
原业主:房子装修费补偿30万元立刻搬走 律师:要求补偿装修费无法律依据
林亦旻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亦旻
“我花了一千多万买来的这套房子,连房产证都拿到手了,可是原来的业主就是赖着不肯走,我真的无计可施了。”近日,广州街坊石先生报料,自己从网络平台竞拍花了993万元买下了位于天河区的一套房子,随后拿到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准备进入新居装修的石先生进屋时才发现,原业主还在房子里,“一直拖到现在都不肯搬走,说是没地方住。”原业主则表示,自己承认房子已经被拍卖了,但自己当时花了重金豪华装修了房子,只要石先生愿意给30万装修补偿,立刻搬走。
业主:1108万元买下房产 进屋才发现还有人住
喜:千万买得豪宅
石先生说,自己本来在广州有房,但为了改善生活,一直在物色更大的房子。今年9月11日,自己在一家法院的网络平台上看到天河区一套房子正在进行司法拍卖,自己看到了网上的图片发现装修户型等各方面非常符合自己的要求,所以参与了竞价。“当时好像底价是700万元,有七八个人参与竞拍,最后我以993万元拍到了这套房子,另外还要加上115万元的税,加起来花了1108万元。”
昨日,记者见到了石先生,记者从他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看到,该证书于11月8日颁发,房子位于天河区汇景路,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石先生说,自己是第一次在网上通过司法拍卖的形式来买房,“这些房子是被法院查封后拿出来拍卖的,当时也考虑到原业主可能会赖着不走,不过后来看到这房子还有个租赁合同,就放心多了。”
石先生说,竞拍时知道房子目前正在出租,就代表业主还有别的住所,而且也没有长期居住在那套房子,所以自己也就放心地参与竞拍。
忧:至今难进家门
石先生说,自己在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在11月18日来到自己的新居,开始时还挺顺利进入了屋子,可才进入新居20分钟不到,“一位自称原业主的老婆的人说房子是他们的,不能擅自进来,要求我们出去。”
石先生说,自己随后还多次与原业主以及他的老婆沟通,但至今还没有结果,“买了房子有了产权证,连房子都进不去。”石先生说,自己从物管那里了解到,房子已经空置了一年多,“应该是没有租客的,但自从我去收楼,他们夫妻俩就住在那里了,我一点办法都没有。”
石先生说,自己的妻子随后与原业主的老婆在微信上协商过,对方要求自己补偿30万元的装修费用,才肯从这套房子里撤走。对此,石先生说,自己通过司法竞拍买来房子,自己和原业主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是原业主现在一直赖着不走,自己又担心“逼急了他会破坏这套房子”,所以目前也一直还在协商当中,石先生说,自己也会考虑通过法律来解决,只是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原业主:补偿30万元立刻搬走
记者随后致电了房子的原业主阿强(化名),他表示,石先生通过司法竞拍获得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书,但是竞拍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评估价是市场价的7折,“我当时房子是豪华装修,花了好几十万啊,每平方米都要5000元,里面用的都是中央空调,花了好多钱,不应该补偿我吗?”他说,房子的装修装饰自己带不走,自己1300万元的房子最后才卖了900多万元,“他拍卖这么低价我也没有办法,但里面的东西他要给我钱的嘛,他难道不应该给我一点补偿吗?”
阿强随后表示,这套房子是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所以只能住在这里,“我的东西可以白送给他吗?我的房子已经便宜了几百万了。”阿强说,只要他愿意补偿自己30万元的装修费用,就立刻搬走。如果少于这个价格,自己是不会搬走的。
律师:要求补偿装修费无法律依据
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石先生通过网上司法拍卖买来的房产,并取得了不动产权登记证,是合法有效的,应当享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利。在进行司法拍卖时,除非法院在拍卖时有相关要求,竞买人与原业主没有直接的关系,对于房产的定价,是由相关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得出的价格,这其中也包括了房屋内部的装修等因素,所以只要拍卖的程序合法有效,是公开公平的,石先生作为竞买人买来的房产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房屋的原业主认为房屋拍卖的价格过低,对竞买人要求补偿,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如果原业主以此为理由不愿意搬走,竞买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原业主没有配合房屋及时归还所导致的租金等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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