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为了追逐这份“享受”,不少人胆敢以身试法,无所不用其极。上海浦东郊区一座毛坯房的房主石某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利字当头,他“脚踏三条船”,把两个买家和一名租客玩弄于股掌之间,待事情败露一发不可收拾,利欲熏心的他携款逃之夭夭,留下众多受害者对簿公堂,伤心绝望。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道道侠先从受害者之一——买家黄女士的经历说起~
买家、租客“修罗场”:
当买卖协议遇上租赁合同
关键字:房未过户、加价被拒、卖家违约
2016年1月,黄女士在中介的介绍下看中了石某的房子,要价135万元。看房后不久,黄女士便与石某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120万元购房款。
受政策所限,房子暂时无法过户,双方约定等所有手续办齐后,黄女士再结清尾款。
小科普
石某的房子属于动产安置房,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该类房产三年之内不允许过户。正是这项规定让石某有机可乘,拉开了这场房产大战的序幕。
房子交付后,黄女士花了三个月将房子装修一新,之后便外出旅游。谁曾想,7月5日,游玩回家的黄女士震惊地发现,自家房子不仅门锁被换,而且还住进了一名陌生租客陈某。
两相对峙间,陈某表示,自己一星期前从石某手里租下了这套房子,租期一年。他强势地要求黄女士一家搬走,还借着酒劲将家具砸了。惊恐万分的黄女士见状立即报警,随后陈某被警察带走。